养老前景产业发展现状_养老产业前景分析_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

编者按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许可难、用地难、运营难、融资难、服务质量不高等许多重难点问题,迫切需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下大力气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提出要“在社会领域推进养老服务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寿光市政府提出“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行集团化发展”的改革构想,组建了养老服务集团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实现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晋中市大力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全市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建立了养老服务运营监管机制,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能级的提升。

深化“放管服”改革篇(案例20)

山西省晋中市全力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

基本情况

晋中市辖区总面积1.64万平方公里,下辖1市(介休)1区(榆次)9县(太谷、祁县、平遥、灵石、寿阳、昔阳、和顺、左权、榆社),118个乡镇。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334.8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4.87万人,占总人口的16.4%。预计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约341.5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63.84万人,占总人口的18.7%,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高龄、失能老年人占比不断加大,老龄化形势比较严峻。近年来,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结合市域实际,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锐意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活力,按照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总思路,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扶持政策、突出规划引领,大力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市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主要做法

1、制定出台扶持政策

2013年5月,晋中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3〕29号),主要从用地保障、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金补助、医保定点、培训用工、金融信贷7个方面提出了全市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政策。2016年5月,印发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对全市“十三五”期间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安排部署,重点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提出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实施意见》提出,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新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6000元/床、改扩建3000元/床一次性建设补助,给予新建、改扩建的其他养老机构3000元/床、1500元/床一次性补助;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满一年以上的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运营补助由实施养老机构许可的民政部门的同级财政负担,补助标准按照收住的具有晋中市户籍的自理、部分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给予养老护理员和专业医护人员岗位补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落实有关土地供应、金融扶持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扶持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晋中市出台了《晋中市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实施办法》(市财社〔2015〕31号)、《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市级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16〕44号)和《关于建设和资助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的通知》(市民发〔2016〕46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为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

2、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为发挥规划对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的引领作用,晋中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山西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定,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率先在全省编制出台了《晋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民发〔2017〕17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的第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要求,《规划》提出,全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包括养老服务放管服体系在内的“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改革,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规划》对落实《实施意见》规定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金融扶持政策、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调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

3、加快发展养老产业

按照养老事业撬动养老产业,养老产业带动养老事业的发展思路,晋中市明确提出了养老产业应坚持“五个并行”的发展理念:“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并行、服务本地和辐射外地并行、服务供给和产品供给并行、人群输入和人才输出并行、市县联动和因地制宜并行”。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应着重打造“1个养老产业驱动核心,1个全链条养老示范点,3个特色养老服务集群”。1个养老产业驱动核心为榆次区,主要发展养老服务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创业孵化,构建多维养老服务集群、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等。1个全链条养老示范点为太谷县,主要发展养老农业、养老工业、养老服务业。3个特色养老服务集群,分别为长寿养生养老服务集群——介休市+寿阳县、旅游文化养老服务集群——祁县+平遥县+灵石县、生态庄园养老服务集群——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养老产业载体工程建设重点围绕“五个一”推进,即“一个智慧信息服务中心、一个养老人才培训集群、一批养老创新孵化基地、一批居家服务示范站点、一批特色养老服务集群”。养老产业支撑平台建设重点围绕实体和虚拟两个平台推进(实体平台:企业研发创新平台、老年产品商贸平台、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虚拟平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医疗信息平台、老年金融服务平台)。养老产业发展理念、发展方向的确立,以及养老产业发展载体工程和支撑平台项目建设,为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经验效果

1、为社会资本进军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近年来,晋中市政府陆续出台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为社会资本进军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实施意见》明确了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组合拳”;《规划》提出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坚持流程简化优化、管理依法合规、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唱主角”。

2、充分调动了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十二五”末,晋中市民办养老机构21个,床位4015张,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2.5倍和3.6倍。截至2016年底,晋中市民办养老机构31个,床位5387张,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7.6%和34.2%,涌现出了晋龙泽养老院、太谷县夕阳红疗养院等建筑规模大、设施功能全、品牌影响强的民办养老机构,成为晋中市乃至山西省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龙头。晋龙泽养老院总投资5.1亿元,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床位1100张,是晋中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施最完善的民办养老机构,该养老院还走医养结合的路子,举办了综合医院。太谷县夕阳红疗养院是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为一体的综合性老年养护机构,总投资近7000万元,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床位1404张,为入住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晋中华晟物业有限公司在迎宾、迎新小区开展了“社区+物业+家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经营。太谷县2个民办养老机构在县城举办了3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养老机构康复护理的优势,为社区居家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引进上海幸福9号,在榆次区开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连锁店,利用互联网,以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保健养生、休闲娱乐、物品代购等服务。太谷县夕阳红疗养院打包购买苏州市居家乐养老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成立了太谷县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截至2017年上半年,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共录入3871位老人信息,为太谷县4个社区的634位居家老年人提供8517单家政预约、上门护理、精神慰藉、物品代购等服务。

3、有效推动了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

太谷县作为晋中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养老示范点,依托山西投资集团在太谷县投资建设的孟母文化养生健康城,全面启动了创建省级康养产业示范园区工作,着力打造集“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的健康养老园区项目。该项目位于太谷县水秀乡,占地面积约350亩,总投资21亿元,规划建设自理型、护理型养老综合楼,康复训练中心,托老服务中心,看护中心及附属配套服务等设施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预计安置养老常住人口6000人,拉动消费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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